【转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329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及《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实践教育周为本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学期劳动周与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同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践的意义和要求、规范实践教学安排、加强实践组织管理、强化实践组织保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学期劳动周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严格实践教育基地条件、实践教育内容的审核,加强实践教育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践安全和质量。

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科学设计和安排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形式与成果内容。2020级本科生起,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务必结合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要求制定。

二、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21-2023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成果形式。专业调查与实可采取实地调查、网络调查、人物访谈、见习、实习实训等不同形式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线上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实习报告。

(三)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建立任务

71日前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2

制定计划

73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并在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

3

审核计划

77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4

过程管理

7月7日-

8月14日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

5

提交成果

828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6

评定成绩

929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

7

资料存档

107日前完成

学院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报送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学院分别留存。

、材料报送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

各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1-6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计划。

各学院20246月21日前将师生对应关系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报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指定邮箱acsjjxk@163.com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4年6月6日

附件-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各专业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细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