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参照《附件8: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学生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的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应全部享有助学金,孤儿优先予以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奖助基本条件和程序见管理办法。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49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在我省就读的外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校进行资助对象认定后,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每班申报名额详见“国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申报名额”(建档立卡学生已包含在内),且班级上报特困人数(4000元)等于一般困难人数(2000元),需要调整贫困生认定困难级别的填写附件9。
注:除建档立卡同学可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及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不得同时享受。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6(电子版不需要照片,纸质需要);
2、电子版附件7、附件9。
2、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评议会议记录
要求:纸质表格打印填写,签字手签。不得更改表格大小、内容和格式。
三、材料报送时间:
附件6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命名,附件7、附件9电子版以班级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于9月28日上午10点前发到acgmy@qq.com。
附件6纸质版报学院302办公室学生助理处。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18年9月25日